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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排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雨污分流项目、管网扩建扩容项目、管网结构性修复等)涉城市桥梁和地铁安全影响评估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4

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高新区排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雨污分流项目、管网扩建扩容项目、管网结构性修复等)涉城市桥梁和地铁安全影响评估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排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雨污分流项目、管网扩建扩容项目、管网结构性修复等)涉城市桥梁和地铁安全影响评估

1.2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400000元

1.5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地点位于湘江新区麓谷街道、雷锋街道、白马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雷高路(枫林路-雷锋纪念馆)市政管道雨污分流改造、兰天汽车城内雨污分流改造、黄桥大道(廖家坪污水厂-岳麓大道)污水压力管、黄桥大道(岳麓大道-长兴路)污水重力管、南园渠水系(高新范围内)污水管网清淤及病害修复、岳麓大道(麓景路路口)等市政错混接点改造,主要包括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路面恢复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本项目涉桥安全评估2处:(1)子项目黄桥大道(岳麓大道-长兴路)新建污水管工程在岳麓大道和黄桥大道交叉口部位下穿岳麓大道涉及黄桥大道桥安全评估;(2)子项目市政管网错、混接点改造工程在岳麓大道与麓景路交叉口部位下穿岳麓大道涉及麓景路桥安全评估。涉地铁安全评估2处:子项目市政管网错、混接点改造工程在东方红路与枫林路、谷苑路交叉口临近长沙地铁6号线长庆站、和馨园站。

1.6采购范围:根据工程拟新建管道与桥梁与地铁结构的相互关系,结合场地所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施工期间对结构的影响,明确相关的风险源及风险等级,并提出建议性处理措施和具体控制指标。对施工专项方案提出优化建议,确保本工程涉地铁方案合理可行。在施工过程中,对涉城市桥梁和地铁的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施工完成后,对涉城市桥梁和地铁的点位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满足评估要求并出具结论,具体详见本项目合同及工作任务书。

1.7服务周期:365日历天,具体详见本项目工作任务书。

1.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官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涉地铁(或涉桥梁)安全评估项目业绩(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考核期限:1095天,自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应按征集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采购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采购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采购活动;

(4)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资格证明文件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到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之和≥20家,则随机抽取5家单位入围进入下一阶段招采;若征集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之和<20家,则随机抽取3家单位入围进入下一阶段招采。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amjs澳金沙门线路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amjs澳金沙门线路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amjs澳金沙门线路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amjs澳金沙门线路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31-818691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

联系人:易先生、卢女士

电话:0731-852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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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docx

责编:邹彦男

来源:amjs澳金沙门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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